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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租非住房,需要繳納哪些稅費?稅費金額如何計算?

[日期:2022-03-31]   來源:正保會計網(wǎng)  作者:正保會計網(wǎng)   閱讀:1711次[字體: ]

【問題】

個人出租非住房,需要繳納哪些稅費?稅費金額如何計算?

【答案】

個人出租非住房,涉及增值稅、附加稅費、印花稅、房產(chǎn)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

一、增值稅

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征收率5%。

應納增值稅額=(含增值稅)租金收入÷(1+5%)×5%

注①:如果平均分攤每月租金未超過15萬元,則依法免征增值稅。

二、附加稅費

即城市維護建設(sh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設(shè)基金等。

其中,城市維護建設(shè)稅稅率7%、5%、1%,教育費附加征收率3%;其他兩項,可能各地規(guī)定不完全一樣。

應納城市維護建設(shè)稅=增值稅額×7%或者5%或者1%

應納教育費附加=增值稅額×3%

三、印花稅

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千分之一。

應納印花稅額=租賃合同金額×0.1%

注②:印花稅由合同當事人分別計算繳納。

注③:印花稅計稅依據(jù)乃是合同金額。若合同單列增值稅額,則增值稅額不作為計稅依據(jù);若合同未單列增值稅額,則一并按照合同(含稅)金額計算印花稅。

四、房產(chǎn)稅

對于房產(chǎn)出租的,房產(chǎn)稅從租計征,稅率為12%。

應納房產(chǎn)稅額=(含增值稅)租金收入÷(1+5%)×12%

注④:如果符合稅法規(guī)定條件,而依法享受免征增值稅優(yōu)惠,則房產(chǎn)稅及以下個人所得稅計算時,不能扣減增值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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