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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要注意!個稅匯算常見的11個坑!

[日期:2020-04-30]   來源:北京會計繼續(xù)教育網(wǎng)  作者:北京會計繼續(xù)教育網(wǎng)   閱讀:2567次[字體: ]

最近由于2020年是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第一年,朋友圈“人均”退稅上千元!但是很多人還沒弄清一些細節(jié),很容易采坑,今天梳理了11個常見的坑,大家千萬別踩到了!

誤區(qū)一

個人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的工資薪金所得,2019年1月至12月應發(fā)工資合計金額。

正確內(nèi)容:

年度匯算是的收入。扣除,均為該時間區(qū)間內(nèi)實際取得的收入和實際發(fā)生的符合條件或規(guī)定標準的費用或支出。

實際取得工資是在2019年12月31日,那么它就屬于2019年度;實際取得工資實在2020年1月1日,那么它就屬于2020年度。

誤區(qū)二

個人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都不用匯算。

正確內(nèi)容:

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但多預繳了個人所得稅需要退稅的,需要通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退回多繳的個人所得稅。

誤區(qū)三

個人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超過12萬元,都必須要匯算

正確內(nèi)容:

2019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400元的或2019年已預繳個人所得稅與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的或需要退稅放棄退稅不申請退稅的,即使個人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超過12萬元也可以不用辦理匯算清繳。

誤區(qū)四

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的,個人可以在6月30日前隨時提出代辦要求

正確內(nèi)容:

如需單位代辦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的,個人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確認事項包括如下:

(1)是否有需補充的收入、扣除等信息并需補充完整;

(2)如個人可以申請退稅,需確認是否申請退稅并提供退稅銀行卡賬號;如個人需補稅,需確認稅款支付方式;

如果需要補稅,由單位代繳稅款的,需將稅款交到單位由其代繳;自行繳納稅款的,可以在單位代為申報后自行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繳納。

誤區(qū)五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各種申報渠道的退稅時間都相同

正確內(nèi)容:

個人所得稅匯算申報渠道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申報、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申報、辦稅服務廳申報和郵寄申報四種申報渠道。

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申報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申報可以方便快捷地通過網(wǎng)絡遠程辦理年度匯算,并根據(jù)軟件提示和引導完成申報。獲得退稅時間相對更快,更便捷,還可以隨時關注本人的申報、退稅(補稅)進度。

誤區(qū)六

退稅是可以綁定非本人銀行卡

為了保證個人的資金安全,退稅款只能退還至個人本人的賬戶。

須注意:為了避免退稅不成功,建議個人填報1類賬戶,具體可以通過網(wǎng)上銀行或直接向開戶銀行查詢;收到退稅前,請保持銀行賬戶狀態(tài)正常。如果個人的銀行賬戶處于注銷、掛失、末激活、收支有限額、凍結等狀態(tài),均會影響個人收到退稅。

誤區(qū)七

退稅放棄后不可以再辦理退稅

正確內(nèi)容:

選擇放棄退稅后,可以在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再次重新申請退稅。

政策依據(jù):

根據(jù)《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款繳納的稅款,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nèi),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

誤區(qū)八

延遲申報補繳個人所得稅沒有滯納金

正確內(nèi)容: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申報后,如果您需要補稅,請您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政策依據(jù):

根據(jù)《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誤區(qū)九

個人所得稅不匯算沒有處罰

正確內(nèi)容:

如果屬于應當補稅的,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是個人的義務。

政策依據(jù):

根據(jù)《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 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誤區(qū)十

個人所得稅匯算時,單獨計稅的年終獎可以并入綜合所得;并入綜合所得的年終獎亦可以從綜合所得中分拆出來單獨計稅。

正確內(nèi)容:

個人所得稅匯算時,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可選擇將其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具體操作是在工資薪金欄次通過“獎金計稅方式選擇”將其并入。但是,發(fā)放時并入綜合所得的年終獎在匯算時,不能從綜合所得中分拆出來,采用單獨計稅方法計算個人所得稅。

誤區(qū)十一

個人如果有多種綜合所得,有的綜合所得多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匯算的只能選擇多預扣預繳地的稅務機關辦理匯算退稅。

正確內(nèi)容:

如果個人2019年有任職受雇單位并且取得了工資薪金,匯算清繳需要向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如個人一個納稅年度當中就職于多個單位,個人可以在其中任意選擇一個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作為個人的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如個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可向個人戶籍地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算,也可向個人經(jīng)常居住地稅務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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