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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2019年度個稅手續(xù)費退付 請務必在本月30日前完成

[日期:2020-05-13]   來源:北京會計繼續(xù)教育網  作者:北京會計繼續(xù)教育網   閱讀:3162次[字體: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可以按照本單位已扣繳個人所得稅2%的比例,向稅務部門申請手續(xù)費退付。在此,稅務部門提醒您: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手續(xù)費退付辦理時間截止到今年的5月30日,逾期未辦理將視同自動放棄。所以,沒有申請的單位要抓緊啦!

1、今年申請手續(xù)費退付期限截止到什么時候?

按照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需要在2020年3月30日前辦理入庫日期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個稅手續(xù)費退付申請。但由于今年受疫情的影響,為維護扣繳單位的權益,支持復工復產,今年的申請手續(xù)費退付期限延期到5月30日。請您盡早完成申請工作,以免由于月底扎堆申請影響了您手續(xù)費到賬的速度。

2、往年退還手續(xù)費都需要到稅務局核對、蓋章,領現金或者轉賬,今年還是這樣辦理嗎?

今年在網上就可以辦理。我們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新增了“退付手續(xù)費核對”功能,只需要四步就能完成申請奧。

具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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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在左側菜單欄下方點擊“退付手續(xù)費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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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點擊“獲取結報單”,數據下載完成后,點擊“結報單”和“單戶核對清冊”可分別查看匯總與明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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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根據前期實際申報記錄核對完成后,點擊“我已核對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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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在彈出的“代扣代繳手續(xù)費退費申請”窗口中,選擇接收退費的開戶銀行和賬號,點擊“提交”按鈕,點擊確定后出現“確認成功”提示框即為提交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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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完成后系統(tǒng)將推送至稅務機關審核,等待審核完成后,即可退付相應的手續(xù)費。

3、手續(xù)費退到哪個賬戶?

稅務機關審核完成后,人民銀行將手續(xù)費退到您選擇的賬戶中,因此請確保該銀行賬戶名稱與稅務機關登記的納稅人名稱相同,賬戶狀態(tài)正常,以免影響資金退付,推薦您優(yōu)先選擇稅庫銀三方協(xié)議賬戶。

4、退付的手續(xù)費是否需要征稅?

退付的手續(xù)費作為企業(yè)收入,需要按“商務輔助服務-經紀代理服務”征收增值稅。

5、該筆手續(xù)費可以用在哪里?

根據相關規(guī)定,退付的手續(xù)費,從用途上有兩種方式,一是用于提升辦稅能力,獎勵辦稅人員,二是用于代扣代繳工作的管理支出。

6、若是用于獎勵相關工作人員,需要繳納個稅嗎?

根據(財稅字【1994】20號)相關規(guī)定,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xù)費,按規(guī)定取得的扣繳手續(xù)費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溫馨提示:

①確認后提示“代扣代交手續(xù)費確認成功,但是啟動工作流失敗”,需要聯系相應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處理。

②若數據有誤,可到辦稅服務廳核對并確認結報單。

③辦理注銷的單位請在注銷前到辦稅服務廳完成手續(xù)費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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